江汉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公司
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
江校产办〔2014〕02号
为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,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、促进职工从产业工人向服务性从业人员转化,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,适应公司事业的发展,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原则
1.职工培训要贯彻思想品德与业务素质并重、理论与实践统一以及按需培训、学用一致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
2.职工应根据岗位工作的需要,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和业务水平,积极参加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职业技能资格、岗位培训。
二、培训管理机构和职责
公司人事部负责职工培训管理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1.根据公司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的需要,确定培训计划。
2.负责办理职工培训报名审核手续、培训职工的考核和管理,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。
三、职工参加培训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.以推动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为己任,立足本职工作,顾全大局,维护公司的声誉。
3.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,团结协作,优质服务,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4.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、认定,所取得的资格必须与现从事工作或今后将承担的工作相适应或对口。
5.职工参加培训,只能非脱产学习。
四、培训程序
职工参加岗位业务培训,必须提前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,经研究同意后,方可报考或参加学习。
五、学习费用
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岗位业务培训,参加本科、研究生学习(需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)的学费,公司负担学费的30%、50%,参加国家职业技术资格岗位培训取得资格的,按照五、四、三的职业资格等级,公司给予1000元、500元、300元培训资助,其他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六、有关待遇
职工经公司同意,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,取得的资格与现从事工作或今后将承担的工作相适应或对口的,公司按五、四、三职业资格等级每月给予150元、100元、50元的技能补贴,
其他
职业资格取得必须逐级报考,不得跨级报考,且取得下一级别资格二年后方可报考上一级别资格。技师、中级职称、公司中层管理人员、主任科员任职满二年可参加国家五级职业资格培训认定。高级工、初级职称、管理四级岗位人员任职满二年可参加国家四级职业资格培训认定。其他人员可参加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培训认定。
八、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九、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培训申请表
培训申请表
姓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年月 | | 工作部门 | | |
职称、职务 | | 学历 | | 参加工作时间 | | |||
现工作岗位 从事何具体 工作 | | |||||||
近二年年度考核情况 | | |||||||
申请培训内容 | | |||||||
申请培训理由及培训后的工作打算 | 申请人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单 公司人事部意见 | 年月日 | |||||||
公司意见 | 年月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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