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办产业管理公司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

发布者:本站记者发布时间:2016-12-26浏览次数:263

江汉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公司

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

江校产办201402

为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,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、促进职工从产业工人向服务性从业人员转化,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,适应公司事业的发展,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原则

1.职工培训要贯彻思想品德与业务素质并重、理论与实践统一以及按需培训、学用一致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

2.职工应根据岗位工作的需要,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和业务水平,积极参加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职业技能资格、岗位培训。

二、培训管理机构和职责

公司人事部负责职工培训管理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
1.根据公司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的需要,确定培训计划。

2.负责办理职工培训报名审核手续、培训职工的考核和管理,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。

三、职工参加培训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.以推动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为己任,立足本职工作,顾全大局,维护公司的声誉。

3.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,团结协作,优质服务,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
4.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、认定,所取得的资格必须与现从事工作或今后将承担的工作相适应或对口。

5.职工参加培训,只能非脱产学习。

四、培训程序

职工参加岗位业务培训,必须提前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,经研究同意后,方可报考或参加学习。

五、学习费用

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岗位业务培训,参加本科、研究生学习(需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)的学费,公司负担学费的30%50%,参加国家职业技术资格岗位培训取得资格的,按照五、四、三的职业资格等级,公司给予1000元、500元、300元培训资助,其他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六、有关待遇

职工经公司同意,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,取得的资格与现从事工作或今后将承担的工作相适应或对口的,公司按五、四、三职业资格等级每月给予150元、100元、50元的技能补贴,

  1. 其他

职业资格取得必须逐级报考,不得跨级报考,且取得下一级别资格二年后方可报考上一级别资格。技师、中级职称、公司中层管理人员、主任科员任职满二年可参加国家五级职业资格培训认定。高级工、初级职称、管理四级岗位人员任职满二年可参加国家四级职业资格培训认定。其他人员可参加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培训认定。

八、本办法从201411日起执行。

九、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1.培训申请表







培训申请表

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工作部门

职称、职务

学历

参加工作时间

现工作岗位

从事何具体

工作

近二年年度考核情况


申请培训内容


申请培训理由及培训后的工作打算

申请人签字:

年   月    日

公司人事部意见

公司意见